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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政府鼓励推广应用江苏地源热泵的政策措施

2017-03-23 11:46:10 

江苏政府鼓励推广应用江苏地源热泵,主要发表了两项政策措施,下面际能能源带您一起来看看吧!

(1)《江苏省省级节能减排(建筑节能)专项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利用土壤源热泵和浅层地下水源热泵技术供热制冷的项目可获得建筑节能资金支持,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予以补助。根据增量成本、技术先进程度、市场价格波动等因素,确定每年的不同示范技术类型的单位建筑面积补助额度。

江苏省省级节能减排(建筑节能和建筑产业现代化)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二条中,(一)绿色建筑及绿色生态城区区域集成示范项目。各绿色建筑示范城市补助资金分年安排,原则上省辖市不超过5000万元/个,县(市、区)不超过2500万元/个;各绿色生态区域集成示范项目,原则上不低于1000万元/个。奖励资金实行以奖代补,用于编制区域绿色生态专项规划、完善绿色建筑发展机制、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工作的补助。绿色建筑奖励项目,按一、二、三星级设计标识分别奖励15元/㎡、25元/㎡、35元/㎡,获得运营标识再奖励10元/㎡,单项绿色建筑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奖励标准可根据技术进步、成本变化等情况进行调整。

江苏政府鼓励推广应用江苏地源热泵的政策措施

(2)《南京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应用土壤源热泵建筑:一般示范项目50元/㎡,重点示范项目70元/㎡;

应用地表水源热泵建筑:一般示范项目35元/㎡,重点示范项目50元/㎡。

南京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六条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包括应用土壤源热泵技术供冷供热及热水,第九条专项资金的补贴标准:资金补贴依据可再生能源技术实际应用建筑面积,结合可获得的节能量进行补贴,资金补贴标准根据项目采用技术类型,增量成本,技术先进程度,与低能耗建筑、绿色建筑等结合程度来确定,具体标准见下表:

名称 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 土壤源热泵建筑应用 地表水源热泵建筑应用
一般示范项目 重点示范项目 一般示范项目 重点示范项目 一般示范项目 重点示范项目
补贴标准(元/m2) 15 20 50 70 35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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